臺大醫院與台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代借代還服務作業辦法 |
2010.12.28北總教字第0990029676號函
臺大醫院與台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代借代還服務作業辦法(2010/12/24) | |
一 . | 依據「台大醫院與台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互借規則」,為便利兩院同仁利用兩館館藏並節省人員往返時間,提供兩院讀者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
二. | 服務對像:兩院人員。 |
三. | 服務項目:兩院圖書館館藏圖書之代借代還服務。 |
四. | 借閱規則: |
1.冊數:每人以5冊為限。 | |
2.借期:依雙方規定。 | |
3.代借代還圖書範圍: (1)台大醫圖: 限台大醫圖「可流通」的館藏(教師指定參考書除外),不包含台大總圖及其他分館(室)的館藏。 (2)榮總圖書館: 限榮總圖書館「可流通」的館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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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 | |
5.代借之圖書必須由圖書館代還,讀者以館際合作借書證借的書亦可由圖書館代還,還書日以代還館收書日期為準。 | |
6.還書日如遇臨時放假(如颱風),則雙方圖書館之到期日向後順延一個工作日。 | |
7.逾期歸還:由借書讀者所屬圖書館依該館的借書規則處理;若該館要求逾期的讀者繳納逾期罰款,罰款由該館代收並繳回館藏館。 | |
8.其餘規定悉依「臺大醫院與台北榮總教學研究合作兩院圖書館圖書互借規則」及雙方借書規則辦理。 | |
五. | 服務方式: |
1.透過NDDS系統提供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2.採一週作業一次之方式,由快遞公司代為傳遞圖書。 3.在運送圖書至對方館時應提供清單(含讀者姓名、圖書書名、條碼號、到期日及還書日期等)隨書傳送,以利核對及統計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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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收費方式:推廣期間代借及代還均暫不向讀者收費,由兩院圖書館依讀者實際申請冊數之比例分攤方式支付快遞費用。 |
七. | 試辦:先試行半年,至民國100年6月,再行檢討。 |
八. | 本方式施行後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議修正或廢止之。 |